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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岳懷江 2004年4月,我被當地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雖沒有配合寫保證。但在惡人問我還煉不煉時,自己說有一段時間沒煉。在詢問記錄上還簽了自己的姓名,現在明白這是對大法不堅信的表現。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我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走正以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4/973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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