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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徐桂琴

    在99年7.20江澤民瘋狂迫害大法弟子時,我和同修去省政府上訪,半路被惡警抓回,在派出所惡警的筆錄上我違心的簽了字,後來惡警又逼我們交大法的書,因我有怕心,我交出了兩個法輪章。每當我想起這一切心中痛悔不已。特此聲明,以上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決心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4/97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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