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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桂琴 在99年7.20江澤民瘋狂迫害大法弟子時,我和同修去省政府上訪,半路被惡警抓回,在派出所惡警的筆錄上我違心的簽了字,後來惡警又逼我們交大法的書,因我有怕心,我交出了兩個法輪章。每當我想起這一切心中痛悔不已。特此聲明,以上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決心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4/973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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