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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會興 我是7.20以前修煉大法的,只因為在大門口煉功,就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後來別人替我寫了保證,我被迫簽了名,由於當時學法不深,還認為自己沒錯,現在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我和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特此聲明從7.20以後我所說的、所寫的、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要多學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4/973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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