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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鳳英 由於自己對法不堅定,法理認識不清,沒把自己當做真正的修煉人,在邪惡的壓力下,做過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現嚴正聲明以前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全部作廢。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4/973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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