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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麗雲 我曾在2000年6月18日在公園煉功時被派出所抓走關押,後被關在洗腦班。在強制及高壓下,被迫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名。現嚴正聲明當時所說、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並且要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4/973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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