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劉煥曦
在學校強迫下,我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語言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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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4/97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