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春玲 我97年4月走入幸福的大法修煉行列。在修煉的路上,由於對法認識的不足,做過幾次給大法和自己抹黑的事,給自己留下了無法彌補的千古遺憾。其一,99年10月,我從戒毒所回來,學校要我在工作和大法中作出選擇,因為我堅決不放棄信仰,他們找來了我艱辛一生的父母,父母擔心我被開除,百般想說服我。晚上它們突然控制我的母親在我寢室裡嚎啕大哭,就這樣我在正念不足的情況下寫了一個讓舊勢力高興的東西。其二,在勞教所裡,因為沒能承受住邪惡的迫害,邪惡按我的手寫了可恥的“保證書”。其三,我弟弟是2000年十一和我一起去北京,後被他們學校帶回,他半路上走脫,我答應幫他們找,我弟弟就這樣被帶回了學校。間接造成弟弟後來被抓,在看守所寫了“保證書”。其四,公司給我辦出國護照,某派出所要求公司寫證明,其中要求必須有的一條是“沒煉過法輪功”,公司給開了證明,而我因為礙於人的情面,也就默認了。以上的事情,我覺得太慚愧了,太愧對師父和大法了。我嚴正聲明,以上我所說、所做過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不要舊勢力強加的任何所謂考驗,就跟著師父走。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5/97343.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