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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羅宋祥 2000年7月24日我去縣勞教所“洗腦班”證實大法,話沒說完就被“洗腦班”隊長銬上了,之後他們對我破口大罵,還派人抄了我家。 在拘留所裡由於邪惡的欺騙和自己的執著,我就問他們如何處理,他們向我要錢,於是我的愛人交了錢。他們卻又要我寫“保證”,不寫不放人。我被迫寫了。大約十天後,他們又來到我家,要我簽“悔過書”的字,在他們的逼迫下,由於自己執著太重,用人狡猾的心�婸{為這些都不是我真心的,我只是做了記錄,沒有想到是被邪惡利用,我深深悔悟,現鄭重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等一律作廢。今後加倍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5/128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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