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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治國 2000年我回老家探望老母,在11月中旬的一個晚上,大約八、九點左右,突然闖進家中七、八個警察搶走了我的兩本《轉法輪》和煉功帶,然後把我帶到埔集鎮派出所,叫我寫出以後“不煉功”的保證書,當時我非常的氣憤,我煉功又不犯法,憑甚麼不讓煉,憑甚麼讓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當時我想,反正你也擋不住我煉功、學法,所以就違心的寫了所謂的“保證書”。現在自己認識到這是非常錯誤的。這裡主要是因為自己學法不深,同時也是對大法的不敬,使大法遭到了不應有的損失。特此嚴正聲明,我寫的“保證書”作廢。今後要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挽回對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5/97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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