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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范秀蘭 我在99年7.20以後,去北京證實法,在火車上被鐵路警察叫下車,說我是煉“法輪功”的,之後就把我送到派出所。由於當時自己學法不深,人心太重,心想先騙它一下,過了這關,回家我還煉。所以就寫了“保證”,按它們的要求寫的。第一次在派出所填表;第二次給街道寫“保證不煉了”;2001年在我單位公安處寫“不上訪、不進京、不會功”的保證。我現在認識到這是對大法和師父最大的不敬,也是我修煉道路上的污點。現在我要和舊勢力徹底決裂,走師父安排的路。現在我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5/97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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