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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艷 我是98年得法的。得法後受益非淺。因我學法少,不精進,在邪惡迫害大法時,被鑽了空子,做了很多錯事。在家�埵]有怕心,無知的按了所謂的“不修煉”的手印。在派出所惡警面前違心的說了“不是煉法輪功”的謊話,在公安惡警的恐嚇下,違心的寫了不該寫的“認識”,說了不該說的話,做了不該做的錯事,寫了不該寫的謊言,我後悔莫及,心靈受到譴責,邪惡藉機迫害。我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所有做過的錯事、說過的錯話、有損大法的一切錯誤全部作廢。堅決否定邪惡對我的一切迫害、干擾。堅決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不辜負師父的期望。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5/97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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