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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寶英 2000年11月,由於被他人看到我有老師講法磁帶及法像,在家被抓至看守所,送回派出所後寫了“悔過書”,2001年1月春節前被公安分局指定參加“洗腦班”,辦班前在派出所寫了“保證書”,現聲明以上均作廢,這兩年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均作廢,今後按大法嚴格要求自己,加倍彌補,助師正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5/128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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