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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梅芳 2003年6月,我愛人拿回一張表,說是煉法輪功的都要填,我知道這是舊勢力的安排決不配合,惡警見我不配合,就干擾我愛人,後來從我愛人口中得知,他去派出所填了表,並且代表我寫了邪惡喜歡的話,當時我聽了雖然生氣,卻默認了,心想也不是我寫的。今天看了明慧網文章猛然驚醒,我中了黑手爛鬼的計了,我默認了,那不就是我寫的嗎?今天在這裡鄭重聲明:不承認我愛人寫的每個字,就是要堅修大法,清除自己修煉道路上的一切污點,讓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純純淨淨的走向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5/97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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