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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香香 我曾在邪惡的迫害下,違心的寫過“保證書”,在非法關押時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按手印、簽字、拍照、報號)順從了邪惡,現在感到深深的痛悔。今天在這里特此聲明,以前所做的一切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的行為,全盤否定。與一切邪惡決裂,歸正自己,做好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曾在邪悟的人帶動下,違心的寫了邪悟的“保證”。在此嚴正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5/97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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