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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玉平 99年7月20日邪惡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有怕心,曾在公安局寫了“悔過書”,並對單位領導面前說了“不煉功”的話。通過學法交流,我認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是非常錯誤的,在此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5/97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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