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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顏秋麗 我97年正月初三得法修煉,修煉20天,身上多種病都好了。99年7月20日邪惡瘋狂迫害法輪功後,縣裡,鄉派出所多次到家中騷擾、迫害,當時自己對法理解不深,違心的寫了“不修煉”的保證書,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我向邪惡妥協所寫過的“保證書”全部作廢。我要堅定大法修煉,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5/97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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