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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婉童
我於2001年1月1日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抓至昌平,後被騙說出地址,送回當地拘留25天,由父親代寫了“保證書”,現聲明此“保證”及其後向學校寫的思想匯報作廢。今後按大法嚴格要求,助師正法,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5/128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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