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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刑翠英 我在99年12月份被邪惡集團非法抓到看守所三個多月之久,在惡警逼迫下我寫了“保證書”和按了手印。在2000年11月26日又遭派出所非法綁架,又一次被惡警逼迫寫出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按了手印。我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一定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5/97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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