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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洪志奮 99年9月下旬,居委會和戶籍多次來我家,強迫我在一份“不去北京”的保證書上簽名,我由於怕心,就簽了,在此我鄭重聲明那次的簽字作廢。我要進一步清理自己的思想,學好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5/97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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