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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洪美 幾年前村支書曾在我沒同意的情況下,替我在一份“保證書”上簽了字,因為當時我總認為不是我寫的沒有責任,可是現在我悟到那樣也是向邪惡妥協,所以我特此聲明那份“保證書” 作廢。否定以前舊勢力惡黨對我的任何安排,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5/97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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