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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英麗婭 在2004年4月份家人被公安無辜抓走,無故關押後必須寫“保證”才肯放人。因家人不肯配合他們,為了讓她們早點回來,我在無奈的情況下替她們寫了“保證書”,現嚴正聲明我寫的一切“保證”作廢。今後也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5/97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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