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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羅桂 我於97年開始修煉大法,2001年5月26日被邪惡非法綁架送入勞教所,2003年正月釋放。由於當時人心重,在“釋放證”上簽了名。2004年2月在被舉報到公安局,後絕食絕水9天,在“釋放證”上簽了名。2004年12月8日在拘留所又簽了字,以上我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要求,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現嚴正聲明,凡是我在邪惡的迫害下所說、所寫有違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安排,走師父安排的路,用實際行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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