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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彭光澤 我於96年12月得法。因2000年7.20和同修一起上街講清真像、救度世人,被邪惡非法綁架。迫害一個月後釋放,讓我在它們編造出的“三書”上簽字,雖然我當時已拒絕,但我妻子在邪惡的誘迫下簽了字(她當時是常人)。現在通過學法認識到,當時雖然在那種邪惡的條件下妻子替我簽了字,可我做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沒去阻止,挖其根源還是怕心、私心、求安逸心造成的。為此嚴正聲明簽字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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