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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正興 在2004年5月,鄉派出所闖入我家強行拿走師父法像和煉功帶、小錄音機等,把我騙到派出所進行恐嚇。由於自己的情太重和人心太多,違心的寫了“保證書”,簽了字,沒有對自己負責,給大法造成了損失。在此聲明:在派出所和以前寫的“保證書”、簽的字和對師父不敬的話全部作廢。從新走入大法中修煉,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否定一切舊勢力的安排,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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