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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寶香 我是99年4月16日得法的,在720江氏集團非法鎮壓法輪功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向派出所交了不煉功的保證書,同時又告訴警察幾名煉法輪功的人名。現在回想起來,真是痛悔萬分。在此,我嚴正聲明;對以前自己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並向師父說一句話;弟子對不起您了,今後弟子一定要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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