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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麗華 在2004年11月∼12月末,我親戚在貼大法資料時被惡警非法抓捕判教養1年送往看守所。為了讓親戚早日回來,向惡警妥協,找關係,花錢,提前半年出來,還寫了“保證”。以上行為我嚴正聲明作廢。堅修大法,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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