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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嚴慧芳 我因不放棄大法,曾被邪惡非法關押三個月,雖然被放出時本人未寫“保證書”,也未簽字,但我兒子(不是修煉人)在邪惡的逼迫下代簽了字,這也是我的污點,在此嚴正聲明全部作廢。我要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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