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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亞芳

    本人是96年得法的,修煉前人還不到30歲就得了一身病:支氣管炎、傷寒、乙型肺炎加肝右葉囊腫,整天被疾病折磨的生不如死,時常想自殺結束生命,在絕望之際,經同事引薦喜得大法,不到一月,神奇在身體上全面體現出來,所有的疾病一掃而光,在99年7.20打壓開始後,單位當官的先後二次指使保衛科及車間十幾人,一次挾持到洗腦班九天,罰款三千多元,另一次是2001年10月份,挾持到洗腦班,邪惡定下在規定時間內,如不接受洗腦,馬上勞教,本人堅決不配和邪惡,並在第三天晚上用手掰開鐵稜,在層層看押人員的眼皮底下翻越高牆,在恩師的護衛下,順利闖出,後被單位在沒有任何通知與違約勞動合同外情況下開除,至今在第二次送村勞教所之前,因我和單位另一同修散發真象,被惡人舉報,被派出所、公安局不法人員抓捕,治安拘留15天,刑拘30多天,期間受盡酷刑,一男性惡警用腳猛踢我胸部,一女性惡警用膠皮管子抽我頭部,當時我質問她為何打人,她冷笑著說誰看見了,因本人不屈服,後因同修說出地址,惡警又採用了哄騙的嘴臉,騙來我三妹,苦苦哀求說中秋節快到了,你80多歲的老爹急病了等謊言,在偽善、欺騙、親情等表象面前,由於自己的執著,想儘快出去,就承認了“材料是我倆發的,是同修約我一起來的”,就簽了名字,現在想想全錯了。不但違背了“真善忍”的原則,給另一同修也造成了傷害,辜負了恩師慈悲苦度,愧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現嚴正聲明,從修大法以來,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清除、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直到法正人間。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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