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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耿淑芹 2001年在大法和大法弟子受到嚴酷迫害時,自己沒能維護好大法,造成自己和幾位流離失所,同修被抓,住處被抄。由於自己人的觀念太重,做出了對大法不敬的事。當惡警問:大法書和物品是誰的時,自己(搖頭)不敢承擔,而由同修承擔了。在魔難中,把邪惡的迫害當作人對人的迫害,被邪惡進一步鑽了空子。在看守所,我絕食、絕水抗議非法關押,要求無罪釋放,20天後身體及度虛弱,眼睛、面部呈黃色。它們懷疑我肝臟不好,怕傳染,影響看守所進等級。送我到縣醫院檢查。結果說肝內有不明腫物,看不清,黃色素太高。這樣家人交了5000元保證金,我被取保候審出來。邪惡威脅家人,讓我到醫院開了一個身體有病的診斷證明。否則,取保候審不算數。當時,我出現了嚴重的怕心,怕再次被抓、被關押、被打,怕給家人找麻煩。礙於親情的面子,違心的到醫院開了一個無蓋章的診斷證明。糊塗的在取保候審身體有病一欄上簽了字,按了手印。給法造成了負面影響,愧對師尊的慈悲苦度。儘管這樣,師尊沒有放棄我這個不爭氣的弟子,慈悲點化著我,呵護著我,清醒後的我,知道自己做了與“真善忍”背道而馳的事,痛苦萬分,大法和修煉是嚴肅的,為了從新走好正法修煉的路,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嚴正聲明:自己對身體“有病”簽字,按手印,醫院診斷證明,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走師父的修煉道路,做好“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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