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蘭 我52歲,是1997年10月得法的,1999年12月,因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在駐京辦事處扣留了一天一夜,期間,有8個小時,被強行戴上手銬。第二天,通知家屬交了5000元錢,才放了人,同年同月,我與同修在室外煉功,被街辦抓捕,當天讓家人當保人,才讓回家,2000年7月,在同修家交流時,遭惡人舉報,被派出所抓捕被非法拘留一天一夜,後被家人擔保領回來。2001年2月22日早上,去醫院,看望被邪惡迫害致死的同修時,被公安抓捕,送到派出所,被抓捕的人很多。現在我嚴正聲明,以上四次被抓捕,又被家人接回家,期間,家人向邪惡做了“不再修煉大法”的保證,這是在高壓下強迫家人做的,我特此聲明作廢。今後我要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