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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欒麗宏 我98年修大法以後時時用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身心得到了很大的改變,但萬沒想到這麼好的大法卻受到中國政府中的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迫害,定為x教,我抱著一顆向中央領導反應大法真相的心態,於99年11月給江氏寫了一封信,說明大法的好處,但更沒想到這封充滿善意的信卻給我帶來了牢獄之災。由於當時我的人心太重,愚迷中被親情牽動,親人給代筆,我又被逼寫了“保證書”,作了不符合大法弟子所做的事,現在特聲明如下:不論是親人代筆所寫,還是我自己所寫的“保證書”,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特此聲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6/129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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