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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三鈴 我是1998年5月2日喜得大法,1999年6月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被舊勢力所左右,做出了一些不該做的事情,對不起師父還撕了師父的法像,我非常後悔。鄭重聲明,以前不清醒的狀態中所做的事情都作廢。否定徹底清除舊勢力,做好三件事,救度更多的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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