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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譚秀珍 2001年7月去公園被邪惡拘留,出來時在邪惡的“擾亂治安”的拘留書上簽了名;春節時居委會要求煉功人都寫一個“不外出”的保證,當時妥協了,特別寫了“不上京”的保證;前年居委會多次要求我寫“不煉功”的保證,雖然被我多次拒絕,但居委會幫寫了一個“說明”,雖然這一切都不是我的不願,以為這樣還是一個煉功人;現在我悔當初不好好學法,誤過了正法的好時機;作為一個大法學員應該是“意志金剛鑄”,我為了自己卻做不到正念正行,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渡。再次嚴正聲明以上簽字、“保證、說明”全部作廢。今後在修煉的路上以法為師,做好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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