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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淑珍 2000年10月7日進京證實時,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郊派出所,邪惡利用各種迫害刑具,喝迷魂藥等,由於自己帶著強烈執著和怕心,順從了邪惡,在邪惡的白紙上和誹謗大法的所謂“保證書”上簽了別人的名字,當時由於迷魂藥的作用下,自己希理糊塗的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深感對不起師父,也對不起自己,簽了別人的名字更不對,既害自己又害了別人。為此心�堣@直不安,所以特此發表嚴正聲明,當時所簽、所寫的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從新走師父的路,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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