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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乃芳 我62歲,於2000年10月28日被非法綁架於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由於對法理認識不清,怕心所致,承受不住肉體上的折磨,雖然沒有文化,不會寫字,但違心的說了一些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話。回來以後,通過學習師父的新經文,認識到在勞教所裡所說的一切都是錯的,特此聲明,在勞動教養所裡所說、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堅信師父,堅修大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名正法時期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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