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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桂蓮 我自1999年7.20以後凡是說過對大法不利的話,做過對大法不利的事全部作廢。1、在進京的路上被帶回後,片警問我再去不去北京了,我說“第一次沒去成,再也不去了”,作廢。2、我丈夫背著我給我寫過“保證書”,作廢。3.街道書記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給我報了所謂的“表現好”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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