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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自義 我於九六年有幸得法,並決心修煉到底。但在九九年七月我違心的寫了、說了"不再修煉",這是違背大法的行為,深感內疚。我現在鄭重聲明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堅修大法緊隨師,緊跟正法進程,發揮大法一粒子的作用。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6/129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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