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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馬學俊

    九四年九月以前,我曾身患多種疾病,最嚴重的是再生障礙性貧血,輸血又輸上了乙肝。被現代醫學判了死刑。九四年九月我喜得大法,多種疾病也不翼而飛,更加堅定了我修煉的信念。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江氏集團對法輪大法的瘋狂打壓開始了。當時我正在單位上班,市公安局來找我說他們的局長找我要嘮嘮,我去了之後他們就把我軟禁起來,第二天就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一連數日,市委宣傳部、市政法委、市公安局、電視台和我所在單位的政法委開始了對我的精神迫害。逼著我說,“我的病不是煉法輪功煉好的,是吃藥吃好的。法輪功有組織”等等,讓我誣陷師父和大法。晚上,讓刑事犯對我進行肉體迫害,把我扒光衣服澆涼水,一次30盆,睡覺沒有我的舖位。為了解脫自己,對著邪惡的鏡頭說了違心的話,給大法造成了難以挽回的損失。由於我是這一地區的負責人,很多同修都熟悉我,所以在這一地區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回到單位上班後,還寫下了“檢討書”。九九年九月份,我再次被非法綁架,在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長達近五個月,身上長滿了疥瘡,在多次提審中,配合了邪惡在筆錄上簽了字,在釋放我時,又簽寫了“不進京、不上訪”的保證書。回家之後通過學法交流知道自己又一次做錯了。2000年6月我進京上訪,在天安門打橫幅被綁架,在被非法關押駐京辦事處、本市看守所、勞教所期間,接受了邪惡之徒所謂的提審,也穿了不該穿的囚服,接受了非法管理。再一次做了一些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做的事。2002年我在流離失所期間又一次被非法綁架,由於很長時間盡做事,學法少,又給邪惡迫害找到了藉口。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又有一些變相配合邪惡的地方。在半昏迷狀態中,被強行在釋放書上按了手印。回家後,還在法院來家中查看身體狀況的筆錄上簽過字。邪惡迫害大法五年多,我曾四次被非法綁架。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又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做的事,給聖潔的宇宙大法抹黑,造成了極壞的影響,身心遭到了嚴重的迫害。慈悲偉大的是師尊一次又一次的給了我重新做好的機會。為了減少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我鄭重聲明,無論在任何場所、任何環境下,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作廢。我只要師尊給我安排的一切。並加倍彌補,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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