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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立霞 我是1996年修煉法輪大法的。99年7.20大法遭到迫害時,先後進京上訪兩次。隨後遭到邪惡非法扣押、罰款,多次被強行洗腦。在高壓下,由於神志不清,不能在法上認識法,多次被迫寫了所謂的“不煉了”、“保證書”,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說了些違背大法的話。為此,我特嚴正聲明:我所寫、所做、所說的一切,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對我的一切安排,堅定正念,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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