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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丙坤 我是98年5月得法的。由於學法不深,當邪惡迫害大法時,在派出所和村政府強迫洗腦下,我順水推舟的寫了“不學、不煉”的“保證書”。通過學法我認識到,偉大的師父對我們的慈悲苦度,認識到違心的寫了“保證書”也是順從邪惡的要求,是大法弟子最不應該做的事情。嚴正聲明:以前在邪惡迫害中所說過的、寫過的語言文字全部作廢。加緊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慈悲的師父修煉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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