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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瑞玲 我自99年7月20日後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邪惡非法關押到本地派出所。在邪惡的逼迫下我寫了“保證書”,我當時想,等我回家照煉,誰也不能管得了我。現在明白了我當時的行為也是順從了邪惡的要求。在此我嚴正聲明,在派出所我所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我要抓緊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走好未來的修煉道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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