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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芳 在2001年被非法勞教期間,勞教所規定,每個弟子的家人必須送一面“錦旗”,家人不在當地的交錢,由勞教所定做。當時因自己有怕心,配合了邪惡的要求,迫使家人給勞教所送了錦旗,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給大法抹了黑。2002年被邪惡綁架到洗腦班,在高壓強化洗腦期間,由於自己學法不精,怕心重,配合了邪惡,違心的寫了“三書”,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給大法造成負面影響,對師父不敬,辜負了師父的苦度。現在嚴正聲明在強化洗腦及殘酷的迫害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所送的“錦旗”全部作廢。堅定的做師父的弟子,走師父給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該做好的三件事,正念正行,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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