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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伯傑 我在2001年1月被當地610組織、公安局政保科及本單位的一些人,強行送到洗腦班,在邪惡的謊言、精神、肉體的摧殘和重重高壓下,由於放不下人的執著和怕心,被迫違心的寫了“三書”。20天後,又被非法判了勞教一年,在勞教所這個魔窟中猶大的邪悟,不間斷的洗腦,使我接受邪悟。寫了不該寫的、說了不該說的,破壞了大法。給自己的修煉抹了黑,留下了污點。背叛了師父和大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大罪。在我從勞教所回來後,非常的悲痛。慈悲的師父不願落下每一個弟子,給我機會,我要從新站起來,匯入正法洪流中。我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法所說、所寫全部作廢。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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