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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玉興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人心重,99年7.20時,在鄉政府說了“不煉功”的話,還交了大法書;在洗腦班也寫了“保證書”,並在電視上說了“不煉功”的話。“十六大”之前,被邪惡綁架到看守所,迫於壓力又寫了“保證書”,並配合簽字;還有一次,邪惡來我家讓我簽字、按手印,我也做了;另外還有幾次是我姐夫替我寫了“保證、”簽了字。現在我回頭一看,自己竟做了這麼多不該做的,真是無顏面對師尊。在此,我嚴正聲明:所有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並非我本願所為,全部作廢。我一定堅修大法,洗刷自己的罪業,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聽師父的話,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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