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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春葆 2002年,我在邪惡的迫害下離家出走兩年多,那時我們單位的邪惡找到我家孩子,叫孩子替我寫了“保證書”等,我知道後沒認識到這是舊勢力的安排。現如今悟到這是舊勢力的迫害,為此我為孩子的造業而聲明,當初孩子在迫害下所做、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和孩子都不承認。我本人按照師父的要求走好最後的路,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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