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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鳳雲 我於1996年修煉法輪大法,通過修煉我身心發生巨大變化。1999年7月20日,江××以個人意志,違法假借中央名義定法輪功為“×教”,完全以虛假謊言打壓法輪功。我為了證實法輪功是正確的,發資料向世人說明情況。被送進了教養院,逼迫下寫了“三書”。現在我知道錯了,其結果迷惑了眾生。今後,我一定堅定實修,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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