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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江春燕 我是1996年的大法的。從1999年7月20日法輪功被非法取締後,公安局和派出所的邪惡問我現在還煉不煉“法輪功”,由於自己有怕心,我說“沒有煉了”。現在想起來真是後悔萬分。是大法救了我的命。我卻沒有為大法說一句公道話。我現在鄭重聲明,我過去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我決心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走好以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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