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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邵延秋 我於99年7月邪惡非法迫害大法後,違心的向單位交了2本大法書籍,2002年去北京證實大法,回來後我被開除黨籍。又寫了二次“檢討書”。在此我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在正法時期的最後時刻,我要正念正行,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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