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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斌能 我是99年以前得法的。邪惡開始非法迫害大法後,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被迫害中曾向610邪惡、及單位寫過“保證書”、和另外一些保證,雖然內心和行動上早已否定,但我悔恨自己做出的對不起大法的行為。今天我聲明,自己曾經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廢。並且一定在今後更加進一步認真做好三件事,不愧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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