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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賀桂珍、康明 99年7月18日,我和老伴到市政府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回來後惡警經常非法到我家騷擾,女婿(不修煉)代我們寫過“保證書”。2001年3月我們因做真像被惡警非法綁架到看守所迫害,因自己當時學法不深,曾在看守所惡警寫好的“保證書”上簽過名,在此我們嚴正聲明,我們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廢。走好走正以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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